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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安县双溪镇四个“严格”做好农民建房管理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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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正确引导农村宅基地建设合理、规范、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,靖安县双溪镇进一步强化宅基地管理,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申报、报批及农民建房管理工作。

严格审批程序。执行“一户一宅”的规定,严格控制建设规模。按照户申请、村审查、镇审批程序,新建住房必须由个人填报申请,村、组审查,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同自然资源所、农业农村局、村组干部现场踏勘,统一收集资料上报审批。

严格过程监管。落实“四到场”批前选址勘察到场、批后放线定位到场、开工砌基到场、竣工验收到场。建立以村组干部每周一巡查、镇干部半月一巡查、主要领导每月一巡查为主体的巡查机制。加强农村建房的管理力度,从放线过程开始,实行全程实时监督,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制止。

严格巡查监管。开展“回头看”再督促行动,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2020年后全镇建房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巡查发现违建,第一时间制止,第一时间上报。镇政府根据占地类型、是否符合规划等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拆除复耕或停建待批。严控辖区出现占用耕地违法建房、坚决拆除占用基本农田建房。

严格舆论宣传。通过张贴宣传画、广播播放建房政策、张贴横幅及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页等宣传形式,积极宣传农民建房政策,详细讲解建房审批流程及违法建房相关处罚,营造规范建房氛围,使村民深刻认识规范农民建房的好处和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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